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三)
2017-07-26 來自: 西安市人民政府網 瀏覽次數:1861
(十五)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各級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投入力度,結合陜西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科技企業資源優勢,深入推進投貸聯動試點,大力支持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加快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通過積極擴展“銀稅互動”等途徑,大力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縣域工業集中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及平臺的建設,加大財政對投貸聯動、軍民融合貸款、知識產權貸款、銀稅互動貸款業務的支持力度,同時獎補支持民營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產品開發、市場開拓、上市融資及政策性融資擔保服務等。按照市場化原則,吸引社會金融資本,組建設立西安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積極爭取中省扶持資金,與金融和社會資本合力助推我市民營經濟發展。(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金融辦等負責) 四、完善服務體系,激發民營企業活力 (十六)健全公共服務體系。發揮“互聯網+”作用,進一步加強各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逐步形成體系完善、功能齊全、覆蓋主導產業和企業的服務體系。鼓勵社會力量和專業資源參與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進資源共享。進一步優化民營企業服務,暢通民營企業投訴渠道,及時回應民營企業合理訴求。(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工商聯等負責) (十七)完善信用信息體系。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快整合現有信用平臺資源,建立和完善涵蓋金融、工商、稅收、環保、質監、海關等多個領域的綜合性信用平臺,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業管理部主要負責推動金融信息數據庫信息的豐富和完善工作,其他政府部門負責其綜合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從根本上解決金融機構與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問題。加快建立企業誠信評價機制和獎懲制度,定期發布企業誠信“紅黑榜”,引導民營企業強化誠信意識,培育信用文化,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努力實現和諧發展。(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營管部、市發改委、市法院、市金融辦、市工信委、市工商局等負責) (十八)加強民營企業人才培養。實施民營企業人才培訓工程,鼓勵各級管理部門和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民營企業人才培訓工作。鼓勵企業采取高薪、高職入股、紅利分成等方式引進民營企業急需的高級技工、工程師、財務及管理人才。發揮工商聯和各類商會組織的作用,搭建民營企業創業輔導交流平臺和民營企業服務平臺。(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工商聯、市教育局等負責) (十九)促進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快速發展。以我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項目為,積極推動各類開發區、工業集中區和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龍頭企業、社會機構創辦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抓好5個示范縣域工業集中區建設。在示范期內,對于新認定的省級和市級眾創空間和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孵化面積、項目成果、服務能力、吸納就業等情況分檔次給予30—200萬元獎補,以后每年給予10—30萬元的運營獎補。對新培育的省級和市級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和50萬元資金支持。鼓勵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城鎮失業人員、留學回國和引進人才等各類人員到“雙創”基地自主創業。(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工商聯、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負責) 五、加強組織協調,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二十)強化組織協調機制。各區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承擔所屬區域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主體責任。市政府成立西安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有關責任單位的主要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為各區縣、開發區、涉及責任單位的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工信委(市中小企業促進局),負責健全組織協調機制,細化明確各單位職責任務,及時研究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要切實加強民營企業和商會組織黨的建設,充分發揮民營企業黨組織的戰斗堡壘、政治核心、政治作用。(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市委組織部負責) (二十一)提升服務保障水平。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簡化工作程序,優化辦事流程。開展簡易注銷登記改革,逐步實現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加快電子營業執照應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要設立審批服務“馬上辦”和代辦窗口,健全代辦機制,對民營企業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提供全程代辦、無償代辦。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健全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提高行政監管效能。(市編辦、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市政務中心等負責) (二十二)著力優化投資發展環境。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優化投資發展環境的意見》,進一步下發投資審批權限,精簡項目準入手續,改進事中事后監管,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凡涉及工業投資項目行政審批和配套服務的部門單位,都要開通綠色通道,指定專人負責,嚴格辦結時限,提升審批服務效能。項目備案、審批、核準、節能審查以及土地、規劃、建設、環評等都要按要求壓縮審批辦理時限。整頓、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除國家和省上按規定程序審批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自行設立收費項目。嚴格禁止無依據執法,除有明確依據的行政執法外,不到企業執法檢查。(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建委、市政務中心、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負責) (二十三)加強運行統計監測,建立有效考核機制。把民營經濟加快發展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切實加大考核督查力度,促進民營經濟快速發展。建立和完善民營企業監測和民間投資統計監測,嚴格執行上級統計分類標準和統計規范,準確反映民營經濟發展動態,為各級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可靠依據。(市考核辦、市工信委、市統計局、各區縣政府等負責)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 西安分公司(推薦):溫總經理